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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第五十八条 高校根据经有关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2022/5/23 22:18:43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级招委会可结合实际制定...
    2022/5/23 22:18:43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第二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
    2022/5/23 22:14:42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及规范管理
    信息公开及规范管理第五十五条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
    2022/5/23 22:08:07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总则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高校招...
    2022/5/23 22:03:36
  •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录 取第三十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
    2022/5/23 22:03:36
  • 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防疫工作指引
    一、考前准备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6月7日开考第一科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2。为保障考生能安全顺利参加高考,请目前尚在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含省外及本省外市...
    2022/5/23 10:18:16
  • 福建召开202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18日,202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在榕召开,副省长、省招委会主任李德金出席并讲话。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一市一策、...
    2022/5/20 22:53:00
  • 广东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教考函〔2022〕13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022/5/10 1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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