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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1年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3/29 11:08:27 浏览次数: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完成山东省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缴费,且准备参加统一高考和等级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等级考试科目选报。等级考试科目不需缴费。

  已完成山东省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不准备参加统一高考和等级考试,仅参加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无需参加科目选报。

二、选报时间及方式

  4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8: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进行科目选报。

三、选报要求

  (一)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符合条件的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科目少于3门,则仅能选择合格的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二)其他高中阶段应届考生、社会人员及少年班考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不得多选或少选。

  (三)学籍在外省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选报的科目须已通过所在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或同等性质的考试)或山东省组织的合格考试。

  (四)前期已经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但尚未缴纳高考报名费、考试费的考生,可于上述时间内首先完成缴费后,然后进行选科。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填报的选报科目。考生选报确认完成后,选报系统提供考生个人填报信息单,可供考生自行下载留存打印。

  (六)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家长或他人代替。考生应妥善保存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

四、工作要求

  科目选报工作是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重要环节,各市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咨询答疑等相关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准确完成科目选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