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精神,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将2021年拟在我省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报送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202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
一、本次公布内容为202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类)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四、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
“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五、再选科目要求包括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选择1科的,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例如:A高校的生物科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要求选择“化学”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和“化学”2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就可报考)。
选择2科的,有两种关系:一种为“或”的关系,即“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例如:B高校的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地理”或“化学”,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在“地理”或“化学”中选择1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和”的关系,即“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例如:C高校的生物工程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化学”和“生物”,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2科方可报考)。
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例如:D高校的数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物理”加上再选科目中任意选择2科即可报考)。
六、高职高专院校提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的,按照高校要求执行;未提选考科目要求的,由高职高专院校在2021年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七、因高校院系及专业(类)调整等原因,具体的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类)可能会有调整变化,2021年在广东招生高校及招生专业(类)以2021年公布的院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为准,我们会及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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