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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试成绩招生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时间:2019/11/5 19:46:52 浏览次数:

(一)考试安排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41号)。

  2.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7号)。

  (二)成绩使用

  1.文科类、理科类招生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体育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