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考院办〔20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成绩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我院将于1月29日16:00起向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6: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询成绩。2月5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排位原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考试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在获得“3+证书”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2日9:00-17:00时凭准考证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1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请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2月3日17:00前进入(https://pg.eeagd.edu.cn/zb/),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