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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19/2/25 22:11:4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简介: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所在的观山湖区,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疗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380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有大健康开放实训基地1个;有智能化医学技能中心(涵盖护理开放实训基地、生命科学体验学习中心、药物产业链虚拟实训中心、OSCE考试基地、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康复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等10个仿真实训中心,实训室332个;有国家标准化理论考场62个,技能考场21个。有教职工384余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高级职称110余人,中级职称120余人,双师教师200余人。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25个专业(含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高职综合评价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