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马鞍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为使资助覆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对照标准认真统计受助学生,做到“应统尽统、应助尽助”。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及公示等严格程序,2019年秋季学期,共资助贫困学生3978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17.5万元,有效减轻了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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