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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4/1/21 22:58:04 浏览次数:

1、太原理工大学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要求:足球(守门员)80分,足球(非守门员)85分,排球75分,艺术体操85分,篮球78分,其余项目40分。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我校根据分项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分项计划有剩余,则优先在同项目内调整计划(其中,足球项目守门员有剩余计划时,计划转入非守门员;羽毛球、网球、马术、皮划艇静水、田径(径赛)、田径(田赛)、田径(全能)项目在不同性别间调整),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再根据分项剩余计划,依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中的数学、语文、英语依次排序录取。   4、录取新生名单在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