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录取工作从12月5日开始,20日结束。
(二)每批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招生学校如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在征集志愿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同批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因此,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三)主要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2月7日16时
考生查询本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8日9时至17时
考生填报本科征集志愿(第一次)
12月10日16时
考生查询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0日17时至11日9时
考生填报本科征集志愿(第二次)
12月12日16时
12月14日16时
考生查询专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5日9时至17时
考生填报专科征集志愿(第一次)
12月17日16时
考生查询专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7日17时至18日9时
考生填报专科征集志愿(第二次)
12月19日16时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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