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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考试实施方案
时间:2021/3/9 22:32:12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要在各院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2021年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并结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单招联考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复核、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工作。联考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本大类单招联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8名。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议决,一般性事务由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商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信息数据组、投档录取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投档录取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各分考点设相应的考务组织实施组、纪检监察组、防疫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考务组织实施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考点各工作小组,共同完成本考点单招考试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实施。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试题评判标准及评卷等工作。 3.信息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4.投档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本大类招生院校的计划核对、录取数据整理、投档录检、录取数据备案。 5.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泄密、舞弊等情况,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投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组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推荐。 6. 防疫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各考点疫情防疫小组开展防疫工作,落实《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对出现疫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7.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暖、医疗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点入口处体温测量、身份比对、健康码查验和14天打卡记录;负责考生有序出入考点和考场;负责试卷和答题卡的转递、保管;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与交通畅通;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入学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考办法及缴费   高职单招报考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报考对口计划也可报考统考计划。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选择高考报名时本人所选的对口专业类;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则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不折算学考成绩。   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并向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执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考生缴费后,不能再更改考试类。   (二)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