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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20年《环境监测》考试大纲
时间:2020/3/14 22:47:32 浏览次数:

第一章绪论   考试内容:环境监测、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监测的目的、特点和分类,水质标准和大气标准的简介。   考试要求:掌握环境监测、环境标准的概念;了解监测的目的、特点和分类;掌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掌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章水和废水监测   考试内容:水质污染的类型,水质监测方案的制定,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水样的预处理,物理指标检验,金属化合物的测定,非金属无机物的测定,有机污染物的测定,底质监测。   考试要求:掌握水质污染的类型;掌握地面水质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明确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了解地下水和水污染源监测方案的时制定;掌握水样的类型,学会地表水和废(污)水的采集;掌握水样保存的要求和方法;掌握水样预处理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水样消解、富集和分离的方法;掌握物理指标检验的原理和方法(臭和味、色度、浊度、残渣、电导率);掌握金属化合物测定的原理和方法(铝、汞、镉、铬、砷);掌握非金属无机化合物的测定原理和方法(酸度和碱度、溶解氧、氟化物、含氮化合物、磷);掌握有机物的测定原理和方法(、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苯系物);掌握底质监测的意义和目的,了解底质样品的制备、分解和提取。 第三章空气和废气监测   考试内容: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存在状态;污染物浓度的表示方法、监测点的布设、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考试要求:了解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及我国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来源;熟悉污染物浓度之间的转换,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的换算;了解监测点的布设、几种主要的采样方法;掌握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测   考试内容:固体废物的定义、分类;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制备、处理及有害特性分析;危险废物的鉴别依据及特性;热值的定义。   考试要求:掌握固体废物的定义、分类;掌握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制备、处理及有害特性分析方法;了解危险废物的鉴别依据;掌握危险废物的特性;掌握热值的定义。   第五章土壤质量监测   考试内容:土壤组成、土壤背景值;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制备;土壤中污染物的测定。   考试要求:掌握土壤的基本组成、土壤背景值的概念;掌握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制备方法;掌握土壤中污染物的测定方法。   第六章环境污染的生物监测   考试内容:生物监测、生态监测的概念,水环境污染生物监测和大气污染生物检测的方法。   考试要求:掌握生物监测、生态监测的概念;明确水环境污染生监测的目的,掌握生物群落监测和细菌学检验(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的测定)的原理和方法;掌握空气污染物生物监测的原理和方法。   第七章噪声监测   考试内容:噪声的概念、危害、来源、特点;噪声物理量的含义;噪声测量仪器;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噪声监测的方法;振动及振动的测量。   考试要求:了解噪声的概念、危害、来源、特点;理解噪声响度和响度级、计权声级等物理量的含义;掌握噪声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熟悉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掌握城市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等不同环境噪声相应的监测方法;掌握振动的测量方法。   第八章环境中放射性污染监测   考试内容:放射性的基础知识;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我国制定的放射性辐射防护有关标准;放射性测量实验室和检测仪器;放射性监测方法。   考试要求:了解放射性及放射性衰变的概念;了解放射性的来源及几种放射性核素;熟悉我国放射性辐射防护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及放射性测量实验室的作用及要求;掌握放射性检测仪器的工作原理;掌握放射性定期监测和连续监测方法。   第九章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考试内容:质量保证的意义和内容,监测数据的统计处理和结果表达,实验的质量控制。   考试要求:了解质量保证的意义和内容;掌握真值、误差和偏差的概念,掌握误差的分类;掌握标准偏差和相对标准偏差的计算方法;掌握总体、样本和平均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明确数据修约规则和可疑数据的取舍(Dixon和Grubbs检验方法);掌握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和空白试验的定义,以及加标回收率的计算方法。   参考书目:   1.奚旦立.环境监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蒋展鹏.环境工程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