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2年高校招生体检已经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将于4月8号前结束。省招委会、省卫生厅、省残联联合出台了高招体检实施意见。要点如下: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体检继续保留丙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但是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体检医院不得要求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严格的限制体检地和有效期限 有效的体检结论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由官方指定医院得出的。今年我省制定的高招体检终检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如需复检,申请要及时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两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交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 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两天内向市高招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但最迟不得超过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对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安排于4月28日或29日在高招体检终检单位进行终检,逾期不再办理。 残疾考生无需过虑 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考生,如若生活能自理,且不影响所报考专业学习的,经由市、县(市、区)残联和高招办审核确认,应准予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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