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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时间:2019/12/3 22:49:06 浏览次数:

一、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六、报名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   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   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   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七、考试(面谈)   考评方式及考试内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2019年8月31日,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   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   校测试成绩。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   化素质考试,由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对所有参加   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   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八、录取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   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   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   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考院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考院办   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呈报省招考院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在学校网站http://www.hgtc.org.cn上向社   会公布。   3、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   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   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   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5、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样,学费4500元/年、宿费600   元/年,按年交纳。   6、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专科学历并电子   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与高考统招考生一致)。   7、资助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   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根据国家六部委《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   施方案》规定,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   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九、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   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   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网址:http://www.hgtc.org.cn   招生咨询电话:(0468)35935503593180   151468885551830468717715146889688   1871463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