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招生项目的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明确相应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根据规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至少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2.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学校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3.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根据入围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择优录取。 4.在录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普通批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录取至对应的普通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其余考生限定录取至运动训练专业,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签订协议,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有关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各项规定,为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和丰富校园文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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