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2016年度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要求,我厅组织了专业设置的审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7〕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省属普通高校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本专科专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次增设或调整本专科专业点共77个,其中,增设本科专业点70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本科专业点2个,调整修业年限本科专业点1个,增设专科专业点4个。增设或调整的专业可从2017年起安排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新设专业建设,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