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商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
学校部委码:13637
办学类型:民办本科高校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等如下表: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标准备注
计算机应用技术50三年35000元/年不安排住宿
电子商务50
第四章报名
第五条报名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六条报考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10月8日-10月31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定《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第七条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八条信息确认
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11月2日8:30-11:30期间到我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并领取准考证。
第五章测试时间及形式
第九条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13:30
测试地点:温州商学院
第十条测试方式和评分
测试采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有关测试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温州商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如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具有专业从业经历者。如我校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二志愿及服从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我校承认其一志愿学校的考试成绩,以总分100分进行折算,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对有违法记录处分和明显不良作风影响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信息将于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第十四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在报名阶段发现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纪委监察室为招生考试的校内监督机构,负责招生考试全程监督。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邮箱:zs@wzbc.edu.cn
:zswucc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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