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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时间:2019/10/12 22:57:12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教办函〔2019〕290号],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2865,浙江省招生代码0046;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分滨江、德胜两个校区;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学校隶属单位:浙江省交通集团;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商业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占地面积569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六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其中报考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人员要求体检肝功能阴性(正常),现场确认时请自行提交相关体检证明(需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县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   1.高中(中职)期间或工作阶段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县(区)级以上技能大赛荣誉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2.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或荣誉称号。   注释:以上技能大赛荣誉证书限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专业共计5个,分别为电子商务、会计、物流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应用电子技术,具体招生人数、学制、学费标准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