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的要求,根据我校高职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嘉兴市委、市政府主导下,2010年1月9日学校牵头成立"嘉兴市欣禾职业教育集团";2016年7月26日,嘉兴广播电视大学与学校合署办学。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为高职专科,颁发专科(高职)学历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占地面积910余亩,校园四周环水,环境优美宁静,是一所典型的江南水乡学府。嘉兴地处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距沪、杭、苏均在100公里之内,学校坐落于嘉兴市南湖之畔。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录检组、纪检监察组、测试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
第六条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扩招工作,制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招生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宣传录检组负责编制和发布招生章程,实施开展招生咨询与宣传;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测试考务组负责综合测评、考试考务安排等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网络和全程摄像设备技术维护,收缴报名费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19年第二阶段面向浙江省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招生专业4个,招生计划180名。具体如下: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不安排住宿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