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在岗职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其他群体生源等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地点:本部校区(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杭州湾校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西段博华路77号),象山校区(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第七条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三个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注重打造服务区域新经济发展的财经学科特色,现有38个本科专业和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省一流学科4个,市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11个,市品牌、特色、优势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共8个;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创业学院被列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
第八条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3个,总计划100人,详见下表: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