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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98名校长及“后备校长”外出培训 其中87人公费旅游
时间:2017/3/30 22:25:08 浏览次数:

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全市98名校长及“后备校长”进行培训期间,其中有87人参加了到成都、重庆7天考察旅游活动,并将旅游费用在各自单位报销。

29日,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了这一消息。

去年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广东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加大党的问责工作力度,及时对一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推动了责任落实。为加强警示教育,省纪委专门公布5起典型问题,汕头市教育局的案例便是其中之一。

该5起典型问题包括:

揭阳市原外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卢培群因该局“四风”问题突出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1月至10月,揭阳市原外经贸局违规用公款84.37万元请客送礼。此外,该局还存在虚开发票违规报销、违规收费用于经费开支和发放奖金等问题。卢培群作为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1月,中共揭阳市纪委给予卢培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汕头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科长赖常泽因在带队参加培训中失察失管被问责。2015年11月20日至26日,该局组织全市98名校长及“后备校长”进行培训期间,其中有87人参加了到成都、重庆7天考察旅游活动,并将旅游费用在各自单位报销。赖常泽作为此次培训班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存在失察、失管问题。2016年11月,中共汕头市纪委给予赖常泽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潮州市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纪委书记江炳海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江炳海任市房管局机关纪委书记期间,该局多个下属单位存在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公款送礼等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江炳海作为机关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11月,中共潮州市纪委给予江炳海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原镇委副书记、镇长郑增城因该镇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公平镇违规公款接待1986单共182.6961万元,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该镇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7项共143.796万元。郑增城作为时任镇委副书记、镇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8月,中共海丰县纪委给予郑增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质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温伟民因该站多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被问责。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站共有14名干部职工(占全站人员一半)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其中6人被立案审查。温伟民作为主要领导,疏于对质监站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没能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6年8月,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委员会给予温伟民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省纪委表示,5起典型案例,被问责的均为基层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他们主要因对本地本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失职失责而被查处。这些问题既暴露了相关党组织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又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以学习、宣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为契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敢抓敢管,层层压实责任,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