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支持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人,其中部属高校20人,地方属高校50人。 根据要求,部属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地方属博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7人,地方属硕士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标准、遴选程序严格按照《选聘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岗位设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江苏发展和学校需求,与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计划紧密结合,共同夯实 “四大专项”建设基础,形成推动建设江苏高水平大学的有效合力。 (二)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各校推荐人选中本校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四)各校在遴选推荐人员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具体经费支持为: (一)三年聘期内,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万元/人、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分别提供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高校提供不低于省财政资助标准的配套科研经费;省财政为部属高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和奖金为地方属高校资助标准的50%,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使总体资助额度不低于地方属高校。 (二)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提供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提供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为部属高校提供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每人每年6万元的奖金,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 高校遴选应遵循这些要求:各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核。要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江苏教育厅称,各校需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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