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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被撤办学资格:曾致五百人高考报名受阻
时间:2017/8/3 22:56:22 浏览次数:

江苏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这所民办高中不止一次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过。动静最大的一次是去年的500多名学生无法高考报名事件。

3万元买卖学籍、超计划违规招生,众多指责让当时的振泰处于风口浪尖。尽管后来教育部门放开了对这500多名学生的报名,但振泰被当地政府列入了“黑名单”。   今年的7月25日,泰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吊销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办学许可证。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情节严重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泰州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以下简称“职社处”)李姓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该校创办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过去存在违规招生、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屡次未按要求整改。他还说,这是泰州市成立后第一次对民办学校做出如此重的惩罚。   振泰高级中学董事长顾平道对澎湃新闻表示,给的招生计划太少,学校“怎么活下去”。为此,振泰与教育局双方已在过去三年中有过三次行政诉讼,争议焦点皆围绕招生计划。截至目前,其中一个校方败诉,其余两个法院尚未判决。   多次违规招生   去年的11月,500多名振泰高中高三学生无法报名高考。原因是振泰在当年本无招生名额,500多名学生属于其私下违规招生,因而未到教育部门办理学籍,按规定无法参加高考。事后,在各方协调下,学生得以报名。   当时的泰州教育局某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振泰高中2014年超招生计划招生,且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因而要求其2015年停止招生。   然而2015年振泰高中“整改还是不合格”,教育局因此取消了该校2016年招生资格。但2016年,振泰仍在招生。   针对教育部门监管不力的质疑,泰州教育局职社处李姓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表示,振泰在招学生时会打着培训机构的名义,而“培训机构不归教育部门管理,如果不来办学籍,教育部门也不好处理。”   且该校超计划的大部分学生是在外校“借读”,平时不在本校,因而难以查处。澎湃新闻当时报道,有家长为让未达录取线的孩子上学,会在振泰缴付3万元学籍费,然后到他校借读。   种种问题的曝光,促使了教育部门对振泰采取措施。7月25日,泰州教育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吊销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办学许可证。   李姓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该校举办者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每年整改不到位,犯相同的错误。   “这是泰州市成立后第一次(撤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李说。   对于该校在校人员的安置,李表示,高二高三的学生将分流到有关学校(民办普通高中),教职员工按照合同予以清算解散。   三次状告教育局   振泰高中在当地已运行近二十年,是一家二星级高中(江苏省评估院对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实施的等级鉴定)。   作为当地老校,其为何要屡次“顶风作浪”,以致被吊销执照?   该校董事长顾平道对澎湃新闻说,多年来他们一直“超计划招生”。   近些年来,振泰的招生计划经历了由300多人到100多人的缩减。但无论300还是100,“我都超了”。顾说。   他认为,民办学校是非盈利性质的基础教育,不应该与公办学校同等标准管理,“民办学校不应该有招生计划,只要不超过国家总体计划。”   其次他表示,不超招的话学校成本没办法覆盖。“我45000个平方米建筑,一百个学生两个班怎么做?”顾对澎湃新闻说,此外,“不给我人,怎么创三星级。”   他还说,两三年前,针对自己的超招,教育部门并未追究。   澎湃新闻查询到,2013年7月,泰州市教育局、监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禁止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其目的,是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事实上,要求普通高中不能有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在全国多地都是一条红线。仅今年以来,就有河北、张家口等多地出台政策处罚衡水中学等外地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   澎湃新闻了解到,正因为对于违规招生态度不同,自2014年开始,双方已三次对簿公堂。   2014年,因招生计划由300变100,振泰不满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因被停止招生,振泰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因被取消招生资格,振泰再次起诉当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