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重庆文理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10日 9:00-11:00。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A区知津楼。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知津楼第一阶梯教室候场。 二、考试内容 1.考试内容:专业综合测试,分值100分。 2.参考范围: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候考,把证件放在考桌左上方备查。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领到试卷后,请在答题前先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重页、漏题等现象,如有请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但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其它要求。 四、考试纪律与监督 考生应诚信考试,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参加考试。如考生不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核、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023-49891968 2.各专业咨询电话 环境科学: 杨老师 023-61162726 英语(师范)张老师 15923552617 环境设计: 王老师 023-49418512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王老师 023-49682077 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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