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方可填报校考合格专业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校考合格专业。我校不采用志愿表中“是否服从调剂”栏信息。 (三)未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填报我校校考专业志愿。 (四)美术学与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成绩同时合格的考生可填报以上两个专业志愿,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五)工业设计、城市设计、艺术史论、艺术史论(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管理、艺术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无省统考要求,不组织校考,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具体分省计划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志愿填报涉及院校或专业代码等相关信息须咨询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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