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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 22:33:3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贵州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户籍不在我省但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

  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地为贵州省)的外国侨民。

  (四)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考,除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

  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六)报考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七)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少年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八)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1月8日和6月8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考生可以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英语听力考试。

  (九)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意愿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十)具有贵州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在或拟在外省(市、自治区)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的人员。

  (十二)考生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户籍信息,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有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凡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三、报名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本人申请,经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依据户籍或居住证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依据学籍、实际就读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考生,可以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五)香港及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外国侨民到就读中学或居住地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省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侨民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2024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1〕8号)执行。

  (八)报名时应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2〕484号)执行。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国家统考+选择性考试(或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32.5元/每科。1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30元/人。英语口语测试(含少数民族口语测试)40元/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100元/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第一年,备受社会关注,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周到服务。各地要成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报名点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地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各类考生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对所有报考考生学籍号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各类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公示工作。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上报名技术准备和人员保障工作。一是要重视并加强信息技术队伍的建设,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组织所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应用软件的培训,严格执行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二是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组织好技术力量对本辖区高考报名点(学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进行测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要及时升级或重新配置。三是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前的模拟演练工作,要在高考报名前,认真组织各报名点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软件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演练。

  (四)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各报名点必须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要对所有考生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现场摄像,并核对考生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考生相片规范、清晰和准确。要指导考生认真准确填报学籍号,残疾考生必须填写残疾证号。

  (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及时发送高考成绩和录取期间有关信息,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没有手机的考生要填写在录取期间最便于联系到本人的其他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对已填写的手机号码,在录取结束前,建议考生及家长不停机,不换号码。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广大考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六)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含电子相片)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明确专人保管报名信息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安全无误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

  (七)做好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执行。

  (八)做好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填写《贵州省2024年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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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