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为切实保障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我区对“高考移民”实行零容忍态度,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3个渠道进行举报。
近日,自治区取消1名“高考移民”考生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经自治区某旗纪委查实:考生夏某于2013年在区内某地农村违规办理了出生补落户手续,获得身份证号“15”开头的内蒙古户籍,但其真实户籍一直在河北省某县未动,其本人也一直在河北省实际生活居住。考生夏某的行为属典型的通过办理假户籍,进而获得在我区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是自治区重点打击的对象。查实后,我区取消了其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
据介绍,近年来,在自治区的重拳打击之下,“高考移民”采用的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主要有:1。本人、户籍、学籍、就读分离;2。利用职高搞“迂回”;3。办理假户口;4。假“两地生活”。
据了解,自治区对“高考移民”实行零容忍态度,有关方面表示,不论使用什么花招,都要一查到底。报名时发现的取消报名资格,高考前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高考后发现的取消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由高校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切实保障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首个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广大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3个渠道进行举报:来信来访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设立考生服务大厅,专人值班,受理举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举报信息;拨打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举报电话(0471)326180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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