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一)本、专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和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公安现役、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了一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二本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7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专科提前批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4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6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0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7月26日)
7月26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0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7月27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0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办法
按照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二)兼报志愿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本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同一批次、同一科类、同一院校的专业作为本人相应时段的报考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汉授体育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类、美术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6.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民族班志愿填报规定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四)定向志愿填报规定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报考非定向招生志愿的考生,若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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