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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5 22:35:34 浏览次数:

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内各高职院校:

  2019年6月自治区组织了首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要求,我区将于10月组织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以下简称补报名)。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及填报院校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填报报考院校等报名手续。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1日,每天8:00-22:00考生均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已经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到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3.网上填报院校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天8:00-22:00考生均可登录填报院校系统填报所要报考的院校。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是否服从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年)调剂。

  二、补报名对象

  凡拟在我区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乌兰牧骑、村两委干部等)等,均可按规定履行本次补报名手续。

  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对本次报名考生的服务工作,鼓励和提倡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到报名人数较集中且路途较远的处所进行现场确认。

  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包括已经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三、其他

  (一)补报名条件、地点、方式以及工作要求等继续按《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31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补报名后,考试招生工作流程、招生院校、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考试及录取等事宜仍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133号)执行。

  (三)本次补报名免收报名费,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费用按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