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高职扩招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后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目前,尚有部分计划未完成。为满足广大考生的升学愿望,经教育厅研究决定,面向已参加高职扩招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以下简称“二次扩招”)。现就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了我区9月28日-30日及10月8日高职扩招填报志愿和有关高校所组织的高职扩招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考试违规考生除外。
二、填报志愿时间
11月12日9:00开始填报志愿,11月13日17:00结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站每天对外开放时间为7:00-22:00。
三、填报志愿方式
1.查询招生院校及专业
二次扩招仅限于未完成高职扩招计划的高校,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不再参加二次扩招。请考生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职扩招专栏”,点击进入后查询二次扩招院校及专业目录,记录拟填报院校和专业代码。
院校招生专业备注中没有明确限制要求的,本科类所有考生都可填报;有明确限制要求的,按招生院校要求执行。
2.填报志愿
登录网址https://www1.nm.zsks.cn/gzdz/,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经认证后进入填报志愿系统。
选择“新填志愿”功能,再选择所要填报的科类,输入填报院校和相应的专业代码完成首次新填志愿。填加成功后,考生就可以选择“修改志愿”或“删除志愿”功能,进行相应的志愿修改或删除操作。
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和最多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四、录取流程
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院校下载填报了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数据,第二志愿考生数据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单独提供下载。
为减轻考生负担,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鼓励高职院校成绩互认”的高职扩招精神,本次填报志愿的考生,高校不再组织考试,使用考生已有的高职扩招考试成绩,进行加权换算后生成新的总分,扩招院校按加权换算后的新总分,结合本校高职扩招录取规则,确定考生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扩招高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二次扩招。凡以二次扩招名义组织生源的,均属违规招生,请考生切勿轻信所谓第三方培训、中介机构的招生宣传。欢迎相关考生和社会人士踊跃举报,相关部门将从严从快予以打击。自治区举报电话:0471-3261111。
2.鼓励未录取扩招考生就近就便入学,积极到招生院校和盟市、旗县考试机构咨询。二次扩招填报志愿期间,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安排专人值守,耐心细致地做好答疑解惑,切实解决考生填报志愿困难。
3.本人不熟练网报志愿系统操作的考生,可与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申请提供帮助,各地联系电话附后。
4.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通过报名时所绑定的手机号重置密码,也可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GKMM【公民身份号码】【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如:GKMM150101200001011234mypass,公民身份号码为考生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新置的密码为mypass,GKMM和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新的密码间无空格,密码必须是半角英文字符和数字字符,长度不能小于6位和大于20位。
5.填报志愿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职扩招专栏”中发布的相关信息;凡在专栏中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附:各盟市、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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