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5年青海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青海各市、州、县(区)考生6月27日-30日填报志愿。
由本人自愿选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表》和《复征志愿表》。
志愿设置
在一本、二本、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专科)批次实施梯度志愿,每一批次设一、二两个志愿。在三本、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一批次平行设置五个志愿。
除了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以外,其他各批次院校生源不足时复征志愿。复征时,考生还要在“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栏内明确表态,不表态或栏目为空白的,视为不服从调剂。
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生源选拔(政审、面试、军体检及素质测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我省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生源选拔(政审、面试),均在高考[微博]成绩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完成后进行(另发通知)。
在志愿表中填报了外语专业的二本分数线以上考生,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7月2日-3日到青海师范大学)。
回族、撒拉族等有特殊饮食要求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了解所选报的高校中是否有“清真”食堂,以免上学后造成餐饮困难。
考生志愿以电子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微博]要对录入的电子志愿信息做细心校对,确认无误后在校对清单上签名,并对签名结果负全责。
同一院校的普通班、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分别公布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用投档单位代码区分)。不能在三种计划类型之间混合平行填报“双跨”志愿。
藏汉双语考生通过分数转换,达到普通类院校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自行选择、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志愿。
省内高职院校面向青南地区、循化县、化隆县定向招生高职专科计划,在省招委确定的投档线以上,由生源计划下达地区的考生自主选报志愿。生源不足时,由生源地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负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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