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都有体现。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我省将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这也是为2021年我省高考不再文理分科做准备,2018年秋季起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考全部科目。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进
提高高校录取率中小学招生全面实行学区制
根据目标,我省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对中小学招生方法进行完善,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全面实行学区制,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对普通高中招生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办高中跨市招生行为,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性高中联合招生。
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
2018年秋季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都要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将进行调整和优化。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和使用。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则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018年秋季起高中生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成绩也不再变成唯一的衡量标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2016年修订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以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会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阶段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各类社会成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报多所高职院校,扩大考生自主选择权。制定规范有序的操作规程,加强过程监督管理。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2021年我省高考不再文理分科
文理分科一直是我省高考的模式,但是从改革方案看,我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而改为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即“3+3”模式)。
这时候,录取机制变得多元化,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都很重要,录取时还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明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高考加分公平公正,考试加分将越来越少。我省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
参照高考加分的实施情况,对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进行严格,2017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招生选拔机制也有所变化,各高校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还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进行改革。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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