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从《办法》中可以看出, 安徽2018年入学的高中生将不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设置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设置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 在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每个科目每生只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值得关注的是,考试成绩将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以细化等级赋分方式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据悉,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由高到低划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25%。
另据报道,不仅要学习成绩出色,热情参加志愿服务,音乐舞蹈等方面有特长,甚至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坚强表现,未来都有可能被记入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在高考中获得高校青睐。根据《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19年起,高等学校在安徽招生章程中应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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