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24.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招生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5.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类(含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综合评价招生)等类型。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志愿)。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其他类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录取,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分为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等类型。
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军士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其他类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2024年提前批次各类别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将院校专业组志愿填在普通本科批次的第1志愿位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普通本科批次填报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自行确定。
(4)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6.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
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7.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如下:
(1)第一批次为体育类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
(2)第二批次为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考传统体育类专业招生、健美操和啦啦操方向招生,但填报志愿时只可选报一类。
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符合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条件且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28.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针对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设置征集志愿(不含艺术类第一批次)环节。征集志愿的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征集。
29.报考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和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招生院校上报备案名单录取,无需填报单独招生志愿,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30.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31.考生应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学校机房上网填报,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提交后由志愿填报点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32.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33.省招委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4.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35.录取工作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36.普通类投档程序及办法。
(1)非平行志愿投档
普通本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公安、司法、消防和其他类等非平行志愿录取院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如投档考生不能满足招生院校章程要求(如身高、视力、专业不服从等),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
①模拟投档:正式投档前,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高校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了解本校的模拟投档及生源情况,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
②确定投档比例: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③正式投档: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按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普通类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视情进行多轮次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投档。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投档办法与相应批次投档办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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