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外西藏中职班:
我区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高职考试(以下简称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高职考试招生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对口高职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各地、各部门要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环节、抓细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责任。要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一把手”制度,对重点环节过程,要加强监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坚持从严要求,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维护和升级,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立健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明确工作职责。考生就读学校是责任主体,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考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指导。
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报名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负责;区内中职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考生就读学校和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
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就读学校务必做好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再次进行复查,要层层把关、协同负责,做好区内外中职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如因资格审查不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专业不对口的考生等情况,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报名工作人员和报名资格审核人的责任,并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专业不对口的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规范招生录取,严肃工作纪律
4.完善招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既要促进招考信息公开,又要注重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5.强化招生信息安全。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6.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对在对口高职考试报名、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对口高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招生宣传,优化考生服务
7.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主动加强正面引导,把握舆论导向,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加强舆情监控,防范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传播。
8.加强考试招生诚信教育。要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加强考生诚信档案管理,并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
9.优化考试招生服务保障。要优化考试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
10.规范招生宣传。要充分发挥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招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对非法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职学校,内地西藏班管理中心将本通知转发至区外西藏中职班,并遵照执行。
附件1
西藏自治区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高职考试招生规定
为认真做好我区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高职考试(以下简称“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实行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3.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高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二、报名
4.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职学校及区外西藏中职班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报名原则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依据自愿兼报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往届中职毕业生无报考资格。已被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高职录取。
(2)参加对口高职考试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类别(见附件2),不允许跨类混报。
(3)区内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及分段制协议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4)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已被区外学校录取的不再参加区内高考和对口高职录取。
(5)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及分段制协议招生计划为限报计划,脱贫攻坚2年制及“3+2”、“1+2”学制、分段制协议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6.报名办法
(1)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信息确认的方式报名。
(2)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报名信息由学校或本人在网上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和上传考生报考材料,按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3)学籍认领及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7日,网上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4)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逐项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信息后不再受理任何修改信息的申请。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考试文具费。按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视作自愿放弃。
(5)5月16日前,区内中职学校及区外西藏中职班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考生档案。
(6)2023年对口高职考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七地(市)设立考区。
7.资格审查
(1)报名参加我区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学籍、档案等报考材料。
(2)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负责;区内中职学校考生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就读学校负责。
(3)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报考材料清晰可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依策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地(市)、各中职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压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所在学校应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考生评语中。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①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②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③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9.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切实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10.档案管理
(1)考生档案是高校考察和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2)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纸介质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档案内容参照《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招委办〔2020〕22号)相关规定执行。纸介质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电子档案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因档案缺失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四、考试
1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政治、高职专业综合4门,总分750分,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类别(详见附件2)。舞蹈类考生高职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使用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成绩,不再参加高职专业综合科目考试。
12.考试时间
对口高职考试于6月12日至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
高职语文6月12日9:00至11:30
高职数学6月12日15:00至17:00
高职专业综合6月13日9:00至11:30
高职政治6月13日15:00至17:00
13.考试地点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