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20〕21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5〕8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学校教师实际,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2020年对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加快推进乡村教学点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主要分三类实施:第一类是“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农村学校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实行分学科培养);第二类是“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行全科培养);第三类是“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主要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三类统称“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
(一)计划编制。
根据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各县(市、区)农村学校对教师需求等情况,由省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合理编制各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规模,并选定相应的高校进行定向招生。
(二)计划安排。
1、2020年,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2000人,由各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分高校的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分布详见附件1(其招生、培养、就业等参照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政策执行)。
2、2020年,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1900人、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1000人,由各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分高校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分布详见附件2、3.
3、2020年,特殊教育专业安排本科计划100人,由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其招生、培养、就业等参照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政策执行)。
二、招生院校
(一)承担2020年“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等5所高校。
(二)承担2020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等7所高校;承担2020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承担2020年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需具有本人所在设岗县(市、区)的户籍,方可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学校和特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报考方式
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随全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具有设岗县(市、区)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户籍地的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
五、录取方式
(一)投档。“农村学校”、“小教全科”、“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科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面向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考生被预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高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培养高校根据预录取报到入学学生名单和学生签订的定向就业意向书,发放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学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与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方可注册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六、有关政策
(一)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入学后与县级人民政府(报考的设岗县、市、区)和培养高校签订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乡村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二)学生在校培养期间,“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只免除学费;“小教全科”、“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三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在校生享受的相关政策。
(三)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从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召开县域内普通高中负责同志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深入宣传“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对本地中小学教师补充的重要性;为保证定向招收师资的质量,各设岗县(市、区)尤其是各普通高中要认真指导考生按文件要求填报志愿。同时,在学生被预录取之后做好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有关高校要与省辖市、设岗县(市、区)积极对接,主动配合各设岗县(市、区)深入普通高中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招生政策的解读、考生信息的统计等工作,并协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等。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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