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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0年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 22:03:18 浏览次数: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办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

  三、命题及考试

  试题由各中学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原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说明》自行命制。各校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并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成绩报送

  4月20日前,各市(区)汇总审核本市(区)考生成绩库(数据库格式见附件),并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将成绩库导入系统。信息处联系人:张浩浩,联系电话:029—85221757。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各级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