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各五年制高职院校,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
云南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征集志愿阶段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目前,部分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院校尚有剩余计划,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9﹞98号)精神,省招生考试院将在全省范围开展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填报、确认开始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09:00,考生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8:00,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9:00。
二、补录取条件
(一)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录取状态处于自由的考生,考生录取情况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首页使用考号(13位信息采集编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查询。
(二)未到前阶段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到确认的考生。
三、成绩要求
五年制高职文化成绩150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专业成绩60分以上,符合条件考生均可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学校文化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四、考生填报志愿方法
(一)符合补录取条件的考生,可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参加志愿填报,填入采集信息时注册的用户名(或13位信息采集编号)和原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考生如忘记了登录密码,请联系原报名确认点协助重置密码),用户类型选择“初中毕业生”,进入考生个人页面。选择“考生征集志愿”,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完毕点击“保存”后,考生可到原报名学校(信息确认点)或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志愿,也可到拟就读学校读取二代身份证确认志愿,并打印《确认表》签字。考生要特别注意,未经确认的志愿无效。
(二)参加补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6个专业志愿。
五、投档原则
补录取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化学、物理、信息技术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
六、工作要求
(一)补录取期间,各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做好已录取考生报到确认工作。
(二)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督促属地内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继续做好初中毕业学生的动态情况核实工作,同时做好政策纪律宣传、补录生源组织、志愿填报指导、录取通知书发放和督促考生报到确认等具体工作。
(三)各初中学校要继续完善“工作网”中的《已录取未报到确认考生情况报告单》和《未录取考生情况报告单》两份表格,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案。各州、市、县、区要对两份《报告单》进行分析研究,切实履行好有关工作责任。
(四)各级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传〔2010〕28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54号)的规定,所有参与通知考生征集志愿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63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号),严守法纪,加强对考生联系方式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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