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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 探索初高中“二四学制”
时间:2016/11/1 22:17:59 浏览次数:

到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均达到国家标准;支持优质高中学校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实行初高中“二四学制”模式改革……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提升石家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到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均达到国家标准

  石家庄市《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条件,结合高中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市、县两级财政积极筹集经费,保障现有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精品校园、百年校园,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校园规划建设水平全省领先;加强图书馆、计算机、多媒体、机器人、创客、美术、书法、音乐等专用教室及史地等学科专用教室建设,到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均达到国家标准。

  此外,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保障水平。自2016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分)执行全市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并列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已达到或超过以上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原水平,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

  设立市长、县长奖励资金

  石家庄市《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开展普通高中校长、副校长公开选拔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加强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岗位交流。加大普通高中校长培训力度,建立校长外出挂职学习制度。

  完善教师激励性职称评聘机制。凡在高中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高中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参评条件的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今后石家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实行评聘结合。

  此外,市、县(区)政府出台高中教育发展质量提升奖励政策,分别设立市长、县长奖励资金,用于班主任特殊贡献奖、教育质量综合奖、教学质量特色奖、教学质量特殊贡献奖等专项奖励项目。建立初高中联动激励机制,在对高中学校进行奖励时,对优质初中学校一并予以奖励。

  探索实行初高中“二四学制”模式改革

  石家庄市将规范推进高中教育集团化发展。支持优质高中学校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通过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薄弱高中、新建高中发展,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或教育联盟,带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

  《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和“初高中课程衔接实验班”改革,研究制定高中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办法。探索实行初高中“二四学制”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