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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8年秋季开始取消高中文理分科
时间:2016/10/31 22:05:44 浏览次数:

日前,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正式发布。按照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到2021年高考时,将采取高考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考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来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录取挂钩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江西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江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涵盖高中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

  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个科目,要求学生在3年内修完,合格性考试时间分散在高中三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做到随学随考随清。合格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不合格”。允许考生在未通过的前提下多次报考;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减轻学生集中备考的压力。

  等级性考试实行科目6选3

  等级性考试实行科目6选3,即在语文、数学、外语三个考试科目不变的情况下,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其中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计入高考科目。等级性考试在现有条件下,只允许考生参加1次。

  等级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呈现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a等级为15%,b等级为30%,c等级为30%,d、e等级共为25%,其中e等级比例不超过5%。

  这样的变化也对高校有了进一步的要求。高校需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两年,就要对外公布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早作安排。。

  启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此次改革的实施,使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根据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江西省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省教育厅将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客观信息由系统导入,其他信息由学校在学期末录入,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需要注意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将在高招时向高校开放。将来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的招生将分开

  改革后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将相对分开,让一部分学生能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

  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江西省规定,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20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21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

  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同时保留学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而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