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卷
17.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的评卷点进行。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评卷教师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学科评卷组在“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中根据评卷工作量和往年评卷教师评卷表现等情况进行选聘。各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在评卷教师的选调和参评工作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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