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报名。5月份和6月份的考试科目安排在3月-4月份报名;11月份的考试科目安排在9月-10月份报名。具体报名、缴费时间和报名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
(一)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高二年级上学期)在学籍所在校申请建立考籍,高二、高三学生均须按报名工作通知中对应的必考科目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C(及格)等级的学生,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补考。
(三)普通高中学籍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全部或部分科目未参加同类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生,应报名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
(四)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须初中毕业1年以上且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与考籍建立
1.普通高中在籍(指学籍)学生,以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无所在学校学籍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或按社会考生报名。
2.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考管理机构报名。
3.从外省普通高中转入学籍的学生,须在我省转入学校申请新建考籍,报名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已考科目成绩可申请转入)。
4.首次报名考生均须先申请建立考籍,已有考籍的考生直接参加报名。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从建立考籍年份开始五年内有效。在成绩有效期内要求报名的考生,在原考籍所在学校报名,使用原考籍号报考,报名时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超过成绩有效期要求报名的考生,须按社会考生报名办法,重新建立考籍。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科。
其中,高二年级上学期开考科目:历史、地理、物理、化学;高二年级下学期开考科目:思想政治、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三年级上学期开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一)考试科目
1.2021年5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机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2科。
2.2021年6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笔试):思想政治、生物共2科。
3.2021年11月份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科目(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共7科。
(二)考试范围
1.语文、数学、英语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均不分文理。
2.历史、地理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3.物理考核必修模块和选修1-1、选修3-1(二选一)。即必修模块为每位考生必考内容;选修1-1、选修3-1为选考模块,学习了选修1-1的学生可选考选修1-1的试题,学习了选修3-1的学生可选考选修3-1的试题。
4.化学考核必修模块和选修《化学与生活》、选修《化学反应原理》(二选一)。即必修模块为每位考生必考内容;选修《化学与生活》、选修《化学反应原理》为选考模块,学习了《化学与生活》的学生可选考《化学与生活》的试题,学习了选修《化学反应原理》的学生可选考《化学反应原理》的试题。
5.思想政治、生物考核必修模块的内容。
思想政治考核必修模块为:(1)必修1《经济生活》;(2)必修2《政治生活》;(3)必修3《文化生活》;(4)必修4《生活与哲学》;(5)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
生物考核必修模块: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1、必修2和必修3。
6.信息技术考核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
7.通用技术科目考核模块:《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对学生毕业应获得的学分规定的模块,即《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模块。
五、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考试形式为笔试,均为闭卷。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同场分科,全省统一考试系统软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办法:分设区市划定等级,考生分数成绩排名前20%者为A级,前60%非A级者为B级,前98%非A、B级或单科成绩60分以上者为C级,其他为D级。补考考生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一)5月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时间安排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