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依照《措施》,长春市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由长春市企业接收的外地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无接收单位的外地生源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办理落户手续。经教育部门开具《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有接收单位的中专学历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此作为毕业生参加工作、存储档案、评定职称、升学考研、留学出国、办理社会保险和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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