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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说明
时间:2013/6/13 22:52:12 浏览次数:

填报志愿说明

  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我们汇编了2013年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及说明

  1.本招生来源计划分为六个科类,即文史、理工农医、文科体育、理科体育、文科艺术、理科艺术类。其中:文史、理工农医类为七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第一批A段、本科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B段;第二批A段、第二批B段;第三批;专科(高职)批A段、专科(高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B段;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文科体育、理科体育类为五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第二批A段;第三批;专科(高职)批;独立院校(民办)专科(高职)批。文科艺术、理科艺术类为五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和专业);第一批A段(在我省有明确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A段(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高职)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专科(高职)批A段(独立学院(民办)及普通高等专科(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科专业)。

  2.在文史、理工农医类第一批A段录取学校中,包括“985工程”、“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部分一般院校的重点专业以及省属院校的师范类专业。

  3.为便于重点高校以及参加我省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高校对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文艺特长生的考生录取,我省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之间设置了特殊类型招生批次(部分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专业),在本书中招生计划人数体现为零,具体计划由学校自主决定。凡已取得学校测试合格并且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过的考生,填报此批次的一个院校志愿和专业。

  4.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班及软件工程专业、定向、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计划,列入相应批次的B段录取,与校本部执行相同最低控制线,并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如果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纳入普通高校招生序列的民办高校本、专科(高职)以及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均是国家正式下达的生源计划,其中,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参加我省第一批A段批次录取(试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为民办或独立学院,参加我省第二批A段录取(试点)。

  6.在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数字之间所标出的数字,是指该专业的每学年收费标准。除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军事、武警以及特殊专业免收学费外,其他专业均收学费。

  7.学校的《招生章程》从招生条件、体检标准、录取程序和原则等方面对社会和考生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承诺。本计划在办学地点、授课语种、体检标准、专业培养、学费标准方面等如与《招生章程》不符,以各学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可在所报学校网站上查询,考生和家长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学校取得联系。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8.考生要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考生填报本人不愿填报的学校和专业。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考生志愿表须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出现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专科(高职)今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初,具体要求和办法另行通知。

  9.招生学校的省编代码不分批次和科类,均使用同一代码,招生的专业代码按统一顺序排列。省编院校代码和省编专业代码含英文字母的,按下列规则填涂:

  A涂2、8,B涂1、2、8,C涂4、8,D涂1、4、8,E涂2、4、8,F涂1、2、4、8。

  院校地址后标识的5位数字码是院校的国家标准编码,与填报志愿无关,考生不用填写。

  10.凡未注明学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凡未注明学制的专科(高职)学校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制七年为本、硕连读专业;本、硕、博连读一般学制为八年。

  11.凡院校或专业注明限招外语语种的,不招其他应试外语语种考生;凡院校或专业未特殊注明外语语种的,不限应试外语语种。

  12.凡报考外语、科技外语、科贸外语、专门用途外语和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专业以及标明需加试口语的其他专业,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13.凡注明“招蒙古语授课”是指在高中阶段全部使用蒙古语授课,高考除外语试卷外其他科目全部用蒙古文答卷的蒙古族考生;凡注明“加试蒙古语文”是指高考时各科用汉语答卷并加试蒙古语文的蒙古族考生。学校的相同专业既有统招,也招蒙古语授课考生或加试蒙古语文考生时,分别列出了专业代码,以方便蒙古族考生填报和学校录取。其考生不允许填报蒙古语授课或加试蒙古语文的专业,否则责任自负。

  14.凡报考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技术、城乡规划、广告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家具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等专业需有素描和写生基础,部分高等学校入学后,加试徒手画,未达到要求的,将由学校调整到其他专业,考生应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慎重报考。

  15.凡未注明招生范围的均为全省招生;凡注明“长春”“吉林”等字样的均为在该地区招生。凡注明“长春市”的只在长春市市区招生。

  体育类院校

  16.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志愿栏中第一个志愿必须填报体育类专业,其他顺序志愿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农医类专业,但不准跨考试科类交叉填报。

  体育类考生如果在提前批次中第一志愿填报文史或理工农医类学校志愿,在后续的各批次学校和专业志愿栏均不准填报体育类专业。

  艺术类院校

  17.艺术类的考生志愿栏中第一个志愿必须填报专业加试合格的艺术类专业,同一录取批次不可兼报文史、理工农医类院校和专业,更不准跨科类交叉填报。

  凡报考未注明具体招生人数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和专业的考生,不分文、理科艺术都使用本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名称和代码,并将所报志愿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部分学校的艺术类专业由于生源计划所限,且文科艺术、理科艺术兼招,因此本计划只公布该校在我省招生的专业,没有具体招生人数,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军事、武警院校

  18.填报军事、武警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考生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军事、武警院校体检复检和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军事、武警院校指挥类专业均有特别注明。录取时,如生源不足,将在网上重新征集志愿,允许军事、武警院校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并补充生源完成招生计划。军事、武警院校未注明招女生的,一律只招男生;未注明外语语种要求的,一律招英语考生。

  军事、武警院校标有※符号的为重点军、警院校,体检、录取时将执行我省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