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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招生委致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13/5/29 22:52:12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和家长:

  2013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9日举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做好高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问责制,对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

  目前,公安、工商、工信、教育等部门正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打击销售考试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并围绕学校和考点周边进行大整治、大排查、大清理,及时清理非法小广告和宣传物品,全力追查买卖考试作弊器材人员,严厉打击违法分子,截断作弊器材流向考生的渠道。工信部门在高考期间,将投入所有监测车辆和设备,对所有考场进行全覆盖,对疑似作弊无线电信号全时侦测、跟踪、压制。继续异地选派监考教师,每考一科一轮换,对不履行职责监考教师实行责任追究,并追究派出学校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了监考巡查力度,省派巡视员由原来的每个考点2人增加到4人,并与地区巡视员统一编组,2人一组共同巡查,省教育厅将由厅领导带队组成督察组,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流动检查组,对所有考点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每个考点派驻纪检干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及参与高考舞弊的人员,严肃查处。对考场全程录像并通过远程进行在线监控。考试结束后,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严查违纪人员。

  今年,我省进一步强化入场检查措施,首次实行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无声”入场。即,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在进入考点时,由专门人员对其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物品,其他随身携带物品的进行严格检查,检测设备未出现报警声音方可进入。

  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者,认定考试作弊,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最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替考、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籍。凡违规违纪、参与舞弊或为舞弊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五个一律”、“六个严禁”要求严肃处理。

  考试在即,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合理安排时间,端正备考心态,积极准备应考;要排除杂念,任何违规、作弊行为都会记入考生本人的诚信档案,影响考试、录取和将来的工作、生活;不要轻信、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省招生办提醒考生要遵守考场管理规定,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临时身份证);各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不允许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穿戴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各考区招生办都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我们将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

  最后,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