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确定,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将于10月10日-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1.凡参加2020年7月7日—8日普通高考、对口招生未被录取考生,和原报考高职单招考试但未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结束后举行的高职单招、对口招生考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高职单招;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以在对口招生与高职单招中,任选其中一项参加。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完成报名确认。
报名考试确认时间为9月30日——10月2日。
二、命题制卷及成绩构成
各科目命题范围、考试要求和成绩构成按《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吉招委字〔2020〕1号)执行。
对口招生与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
对口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试卷)共有10个科类,分别为财经类、餐旅管理类、应用文科类、艺术类、种植类、养殖类、医学类、机械电子类、建筑工程类、信息工程类。
对口招生总分750分。文化素质考试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限英语、日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艺术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综合、专业技能,专业综合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满分为200分;专业技能的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定。
高职单招总分75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定。
三、考试科目及安排
四、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对口招生考试各科目成绩与高职单招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10月18日左右考生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对口招生志愿填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高职单招的志愿填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院校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报其它院校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考生可到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七、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检测和对随身携带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得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考试时间以考点确定的统一时间为准,考场内时钟时间为参考。
4.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并自觉接受和服从检查人员三次入场安全检查。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安全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5.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答非选择题。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允许更换答题卡。
7.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不准提前交卷,当科考试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场。违规考生交卷、接受处理后到指定休息室,待考试结束后退出考点。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及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纸及统一发放的文具带出考场。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依顺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纸清点无误后,根据考点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1.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八、疫情防控提醒
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从即日起,所有考生均须如实填写《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考生承诺书》、《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考生行程轨迹跟踪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严格执行国家、我省及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27日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