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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年后高考3+3不分文理科 适时合并一二本
时间:2018/5/21 22:38:52 浏览次数:

自2021年起,福建省高考科目为“3+3”,语数外必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自选。

  高招录取模式也将迎来改革,今后福建将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批。

  5月18日至19日,高考综合改革与福建教育新征程论坛举行。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怎么改”“改什么”?在论坛上,福建省教育厅厅长给出答案。论坛由福建省教育厅、龙岩市人民政府、福建师范大学河仁基础教育研究院共同主办。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上海教育学会会长、上海市教委原副主任尹后庆,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李迅,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局长、考试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全省普通高校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高职院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省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校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中校长、部分省级达标高中校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学校)负责人参加论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作动员部署讲话。

  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改什么”?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2021年起高考不分文理

  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2021年起高考成绩=“3+3”

  改革高考成绩组成。2021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

  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

  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批与本二批次。探索适合我省实际,具有福建特色的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充分满足考生志愿需求。高校依据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鼓励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要全面记录和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和点滴进步,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高校要充分预判、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科学选才制度等原则,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

  高职录取高中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起,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怎么改”?

  一是确保“公平底线”。高考综合改革更要守住公平性、增加科学性,在确保“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底线的同时,在考试、评价、招生等各个环节上要进行科学设计。

  二是拓宽“选择空间”。立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同时,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机会,为学生个性发展留出空间。高校要根据专业要求和自身实际,从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0~3门科目要求,为精准选才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三是破除“唯分数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并以过程写实等方式予以体现。

  四是克服“一刀切”。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选拔培养特点,推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两大改革,对普通高校和高职教育采取不同的选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