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省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的广泛监督。未经我办公示的考生,不具备保送资格,不予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省招考办:0451—82376048,82376027。举报信件请寄: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纪检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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