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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时间:2019/5/28 22:55:47 浏览次数: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各在甘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简称体艺类)考试招生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特制定《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并遵照执行。


  为规范实施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体育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统考和艺术类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28号)、《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3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57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分别在T、U、V段进行录取。T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U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V段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规定编制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艺术类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做不分省计划的院校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五、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二)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9日20:00-8月10日8:00。

  2.征集志愿范围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