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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4年高考报名11月5日——22日
时间:2013/11/6 22:35:36 浏览次数:

今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委决定,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5日全面启动,22日截止,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29日截止。所有参加2014年高考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详情可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查询。

  2014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2014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在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其他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因此,从2014年起我省学前教育专业将不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不再组织该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将按文理科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招生。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办法和录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全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术科(冰雪除外)考试将在2014年5月初进行,报考冰雪专项的术科考试将在2014年2月下旬进行。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应届考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我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在居住地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定居在我省的外国侨民在居住地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