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志愿单位的变化。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在院校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是平行志愿数量的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段)次设置9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本科批(C段)、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高职(专科)批(F段)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批(H段)、高职(专科)批(I段)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总体来看,增加了平行志愿数量。征集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三是填报要求的变化。改革前,考生按照自己所报考的科类(理工类、文史类)填报相应的院校志愿。改革后,在填报志愿时,由于增加了院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须按照院校专业组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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